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3、办理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窗口
4、咨询电话: 12315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受理、审查(时限:3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
1、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报告;>>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可联网核查);
3、拟办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情况简介及其结构图;
4、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相 关资质文件(个人简历、股东决议、聘书或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执业药师证书复印件),其 他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及聘书;
5、上述从业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业情形的说明及承诺(告知承诺);
6、拟办企业药品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7、拟办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情况(包括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使用权证明复印件,消防合格证明复印件,区位图、平面布局图、周围环境及卫生情况说明)、并提交主要实景照片;
8、储运环节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设施设备目录;仓库配备的货架、中央空调、温湿度系统、冷链等主要设施设备及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等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设备实施情况说明(附主要设备实景照片);
9、配备的计算机药品质量管理软件情况说明(包括ERP软件、实施现代物流活动的系列管理软件、温湿度监控软件、实现药品可追溯的信息化管理设备及系统软件、药品储运安全监控说明);
10、资料提交人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11、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承诺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药品批发企业的开办条件有哪些?
答:①企业质量负责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是执业药师。
②保证药品储存质量、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仓库、设施设备等。
③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药品经营和质量控制全过程,并实现药品信息化追溯。
④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人员。
⑤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药品GSP的要求。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