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 办理部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 办理地点:广州市黄花岗街道东风东路753号之二一楼受理大厅任一窗口
4. 药监咨询:020-37886014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满足列出的全部申请条件可申请:
(1)对于国产产品: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申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
(2)对于进口产品(包括港、澳、台生产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中列明的代理机构(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进口产品申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对于《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中未列明代理机构(人)的,如《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中列明的售后服务机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可向我局申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征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同意。
(4)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办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申办事宜。
(5)申请人和代理人应熟悉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1.受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确定受理或不予受理。
2.审查(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提出初步意见。
3.决定(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提出审核意见。
4.制证(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批准证书或准予许可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材料
1.广告审查表;>>广告审查表
2.广告样件;
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或者合法有效的登记文件;
4.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持有人同意生产、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授权文件(若无,则上传说明);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若无,则上传说明);
6.产品注册证书/备案凭证、产品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及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
7.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及产品说明书;
8.申请人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9.商标注册、专利、著作权证明及其他证明(若无,则上传说明)。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什么是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
答:申请人向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提出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审核通过后,将会发予《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记载了该广告唯一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