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3、办理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中路10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
4、咨询电话:024-83988721、024-3160549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于《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90个工作日至30个工作日期间提出延续申请;
2. 在申报延续时如有变更,先申请变更再申请延续。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1、申请(时限:5个工作日)
2、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3、审核
4、决定(时限:20个工作日)
5、送达
申请材料
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延续申请表》;>>辽宁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延续申请表
2、申请企业所生产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联系邮箱是哪个?
答:申请人通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https://ylqxxkba.nmpa.gov.cn)进行网上申请成功后,同时将申请企业名称和办理事项信息发送到指定邮箱:xzspc2@ln.gov.cn。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