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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核发申请指南、流程

2024年 陕西省 医疗机构制剂-配置许可
本指南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沟街道 科技五路21号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向西100米(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大厅)(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29-62288037、029-62288101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0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24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2个工作日)

4、制证(时限:3个工作日)

>>委托办理咨询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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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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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表;>>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表

2、实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

3、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中医医疗机构)的初审意见;

6、设立制剂室的基本情况;

7、制剂室总平面布局图;

8、医疗机构总平面布局图;

9、拟配制剂型、配制能力、配制剂型的工艺流程图;

10、制剂的质量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

11、主要配制设备、检测仪器目录;

12、制剂配制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13、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证明。

结果样本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jpg

常见问题

问题1:该事项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2019年8月26日已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第七十四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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