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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指南、流程

2024年 陕西省 化妆品-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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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沟街道 科技五路21号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院内向西100米(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大厅)(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29-62288253、029-6228810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3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10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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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6、原许可事项内容是否有变化的说明材料;

7、厂区总平面图;

8、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

9、生产设备配置图;

10、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

11、施工装修说明;

12、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测报告;

13、生产车间和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检测报告;

14、车间空气细菌总数检测报告;

15、空气净化系统竣工验收文件;

16、企业自查报告;

17、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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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1:该事项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答:《化妆品卫生监管条例》(卫生部令第3号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第五条 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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