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沟街道 科技五路21号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院内向西100米(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大厅)(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29-62288253、029-62288100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0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25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车间、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3、生产设备配置图;
4、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7、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8、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
9、施工装修说明;
10、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测报告;
11、车间空气细菌总数检测报告;
12、生产车间和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检测报告;
13、空气净化系统竣工验收文件;
14、企业自查报告;
15、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该事项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答:《化妆品卫生监管条例》(卫生部令第3号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第五条 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