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3、办理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办事大厅企业开办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551-62999283、0551-62999878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药品研发机构或药品生产企业在研究过程中,对已在中国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的药品,拟用于下列用途的,可申请一次性进口:
(一)以中国境内药品注册为目的的研究中用于对照药品的制剂或原料药;
(二)以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目的的研究中用于对照药品的化学药品制剂或原料药。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15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4个工作日)
4、办结(时限: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进口药品批件申请表;
2、申请人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3、申请报告;
4、拟进口对照药品的国外获准上市证明材料。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进口药品批件的有效期?
答:有效期为1年。
问题2:申请一次性进口研究用对照药品是否需要口岸检验?
答:不需要。
问题3:对照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可以向省局申请一次性进口?
答:不可以。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