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3、办理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551-62999754、0551-62999707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1、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征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同意。申请人可以委托代办人代办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申办事宜。
2、申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提出。申请进口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中列明的代理人所在地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提出;如果该产品的境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境内设有组织机构的,则向该组织机构所在地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3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2个工作日)
4、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5、制证(时限:0个工作日)
6、送达(时限:0个工作日)
7、决定公开(时限:0个工作日)
8、咨询(时限: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广告样件;
2、广告审查表;>>广告审查表
3、营业执照;
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医疗器械批准文件;
6、授权书;
7、委托书;
8、进口代理机构资格文件;
9、广告视频;
10、广告音频;
11、注册商标证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广告审查表如何填写?
答:下载安装广告审查企业客户端,填写企业信息、广告信息等,完成后,自动生成广告审查表。
问题2: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1号令颁布后,广告的有效期如何确定?
答:如果医疗器械审批文件和生产许可证有有效期的,按最近的时间来算,如果都没有有效期的,按2年算。
问题3:外省广告如何发布?
答:在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和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药品广告的(以下简称异地发布药品广告),异地需要备案的,则在备案后发布,不需要备案的,则直接发布。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