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二层综合受理区综合受理窗口
4、咨询电话:0311-66635222,0311-66635233,0311-6663533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保证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产品的安全性,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销售前提交以下资料满足受理条件:
1.备案申请表;
2.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3.产品配方;
4.产品执行的标准;
5.产品标签;
6.产品检验报告;
7.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1、确认(时限:3个工作日)
2、整理(时限:2个工作日)
3、公示送达(时限:5个工作日,不纳入计时)
申请材料
1、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2、产品检验报告;
3、产品标签;
4、产品执行的标准;
5、产品配方;
6、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7、备案申请表(产品自由销售证明)。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办理该项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答: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在服务指南中有详细的说明。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