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二层综合受理区综合受理窗口
4、咨询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省级热线)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生产地址、增加生产产品的生产企业。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25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现场核查(时限:15个工作日)
3、审查(时限:3个工作日)
4、决定(时限:2个工作日)
5、制证送达(时限:10个工作日,不纳入计时)
申请材料
1、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变更生产场地提供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
4、变更生产场地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5、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有特殊生产环境要求的还应当提交设施、环境的证明文件(非必须项-变更生产场地提供);
6、工艺流程图(增加产品提供相应产品;变更场地提供在本厂址所有生产的。);
7、增加产品提供《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及产品技术要求;
8、生产场地情况;
9、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10、企业变更情况说明;
1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
12、变更《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1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变更申请表》。>>申请表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办理该项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答: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在服务指南中有详细的说明。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