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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撤销石家庄益维大药房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公告

    石家庄益维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路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GSP认证证书,现将企业有关信息予以公布。 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2月28日

    药监头条
  • 浙江省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通报

    编号:2017-001

    药监头条
  •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福建顺安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告

    2017年2月14日至16日,我局组织对福建顺安医药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FJ01-Aa-20140080,撤销日期2017年2月24日)。 特此通告。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2月24日

    药监头条
  • 广东省被责令限期整改药品经营企业名单

    飞检严峻形势下,2016年至今,广东省共有271家药品经营企业被责令整改。以下为具体名单(截止至2017年5月8日)。数据由CIO在线平台整理,CIO合规保证组织(ComplianceInsuranceOrganization)是国健医药咨询倾力打造的品牌,国内首个专注于医药行业合规保证领域,持续提高企业合规水平,提升医药质量从业人员价值,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消费指引的全国连锁互联网O2O服务平台。(注:下图可放大查看)

    药监头条 广东省
  •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乌海市维德康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的通知

    乌海市维德康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8日-9日,经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你公司管理混乱,擅自降低生产许可条件,在组织机构、物料管理、生产销售、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等关键环节存在严重缺陷或主要缺陷,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收回你公司《药品GMP证书》。 你公司要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强化药品质量管理和GMP执行力度,防控药品质量安全隐患,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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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广东省被撤GSP证零售药企名单

    2017年1月份至今,广东共有21家药品零售企业被撤销GSP证。以下为具体名单。数据由CIO在线平台整理,CIO合规保证组织(ComplianceInsuranceOrganization)是国健医药咨询倾力打造的品牌,国内首个专注于医药行业合规保证领域,持续提高企业合规水平,提升医药质量从业人员价值,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消费指引的全国连锁互联网O2O服务平台。(注:下图可放大查看)

    药监头条 广东省
  • 广东省药品GMP认证公告(第2017-1号)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深圳市中核海得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发给《药品GMP证书》。特此公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2月22日

    药监头条 广东省
  •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收回天津儿童药业有限公司药品GMP证书的公告

    鉴于天津儿童药业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委依法收回其颗粒剂《药品GMP证书》。监督电话:022-12331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B座,邮编:300070特此公告。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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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限期整改通告(2017年第17号)

    郁南县药材公司药材批发部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省局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及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特此通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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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浙江朗昇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按照《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收回行为的通知》程序,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依法收回浙江朗昇医药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A-ZJ14-075)。企业名称: 浙江朗昇医药有限公司;经营方式: 批发;仓库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文路5号4楼东侧;法定代表人:王宏;企业负责人:王宏;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以上均不包含冷藏冷冻药品);企业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祥茂路99号6幢4楼402室;特此公告。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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