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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头条 发布日期:2017-04-11 阅读:330
沂水县国风大药房有限公司等5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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