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邀专家
为严格落实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有效规范处方药零售管理,严厉整治虚假处方、AI代开处方、先药后方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规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治区药监局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规范处方药零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1月8日。如有修改意见,请将《意见反馈表》发送至制定邮箱。
联系人:邸宇馨 联系电话:0471-4507128
电子邮箱:nmgyhltjgc@sina.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规范处方药零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规范处方药零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1日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