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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2017-05-11 阅读:2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对南宫市华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锦绣花园店等3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进行了现场认证检查,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7年5月8日至5月14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传真):(0319)-3166059
通讯地址: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科
邮编:054001
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8日
2018-10-30
2018-07-20
2018-07-18
2018-07-17
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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