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公 告
2018年 第3号
关于撤销平泉县卧龙镇明睿堂大药房《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平泉县卧龙镇明睿堂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规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将该药店有关信息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信息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30日
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