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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的规定,我局依照《关于修订江苏省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等要求,对江苏鹏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现场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13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电话:025-83273679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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