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套餐
药监头条 发布日期:2018-12-06 阅读:420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洪泽县康尔复药房在市局组织的药品 GSP认证检查中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第28号)的有关规定的行为,我局依法收回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3日
2019-01-04
2019-01-02
2018-12-06
2018-11-28
2018-11-22
服务号
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