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头条 内蒙古自治区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管理,自治区药监局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了自4月起为期7个月的中药饮片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系统排查企业在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技术规范和生产质量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持续提升全区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水平。
明确检查对象。对辖区内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其中对生产范围含毒性饮片、直接口服饮片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产企业、2021年以来被采取过风险控制措施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2021年以来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采取不预先告知的检查方式。
明确严查内容。严查物料管理,检查生产企业是否依法履行供应商质量审核责任,是否对农药、二氧化硫、重金属等外源性有害物质残留限量进行检测把关;严查生产过程,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使用染色增重、霉烂变质、提取过的中药材或者无药用替代品投料,直接口服饮片相关生产区域是否符合D级洁净区管理要求等;严查质量管理,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具备完整的中药饮片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按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和放行,是否对委托检验的受托方进行审计等;严查中药配方颗粒,检查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是否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是否外购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投料,是否建立严格的药渣废料处置制度,是否存在向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违规销售等行为。
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检查分局周密部署,组织精干力量,提高专项检查针对性,探索构建网格化的精准监管格局,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专项检查顺利实施;全面梳理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风险排查在过程之中;发现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坚持信息公开,拓展多方协作,引导行业自律,全力营造专项检查工作良好氛围,推动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截至5月初,全区在产的35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已完成自纠自查工作,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立即整改。监管部门将于5月底通过常规检查、有因检查、飞行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区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实施生产品种全覆盖抽检,不预先告知检查方式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占比将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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