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江西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赣药监罚(2022)111号 | 赣药监罚(2022)114号 |
案件名称 | 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 生产不符合经注册的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南昌卫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南昌卫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 | 9136012455354776XA | 9136012455354776XA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刘贵平 | 刘贵平 |
主要违法事实 | 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生产批号:20210901,规格型号:B型挂耳中号)不符合经注册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技术要求。 | 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生产批号:20220211,规格型号:B型挂耳小号)不符合经注册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技术要求。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给予罚款。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给予罚款。 |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 | 罚款 | 罚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 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8日 |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10日 |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