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分类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文档简介:《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专家名称: 罗汉果
更新日期:2019-11-11
类别:特殊食品/政策法规/法律法规
页数:12页
下载量:16
应用岗位:/
应用地区: 全国
法规依据: /
温馨提示:本商品提供发票开具服务
¥ 0.00
预览显示加载中
占位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12 号)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 通过,现予以公布,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局 长 毕井泉 2015 年 3 月 11 日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 减少和避免不安全食品的危害 , 保 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及其 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 、 召回和 处置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展开

分享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