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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东药监局发布了一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未来药监部门将会对药品连锁企业的开办和监督检查更加严格,主要集中在以下这四个方面。
9月14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了《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截止于2024年10月8日。《办法》明确了药监部门后续将会持续组织开展化妆品风险检测活动,主要聚焦于发现化妆品的潜在风险。
9月11日,经检验,国家药监局通报了36批次不合格化妆品, 涉及防晒霜、防晒喷雾、精华液、染发膏、海藻面膜、祛斑霜、隔离乳、抗皱面霜等产品,其中防晒产品成为重灾区!
9月11日,国家药监局通报: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氯倍他索丙酸酯、倍他米松醋酸酯;主要涉及祛痘美白霜和精华液产品。
CIO发现,在国家药监局公布的第五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中,有多则涉及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案例。那么,针对处方药网络销售的信息展示,商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9月5日,国家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对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注册登记的医疗机构、医学教育高等院校、医药类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的,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化妆品委托生产,委托方应如何实施留样管理制度?涉及自行留样、留样地点、留样数量和期限、留样记录和处理...
目前市面上的保健用治疗仪层出不穷,您是否听到过其可治疗各种病症的宣传语呢? 注意了,夸大宣传可能招致大额处罚!
药品委托生产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包括共线生产、异地委托、产品工艺变更、沟通成本及有效性、质管体系和全程监督等等。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要求,多地药监局皆已陆续开展2024年度日常监督检查。那么,针对医械经营企业检查,药监重点会检查什么资料?CIO梳理分享,记得点赞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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