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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请问药品管理法里的第七十三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什么情况下会构成犯罪?追究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可以举例说明吗?
CIO在线-人参的回答:
您好!在《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七十四条中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所规定的“刑事责任”是指非法经营罪(97年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七十三条所规定的刑事责任是指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而生产、销售,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搀杂、搀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数额较大的行为。第七十四条所规定的刑事责任主要是指生产、销售劣药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生产、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除了刑法,几乎所有法律里面只要提到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这句话,就说明这个领域在刑法上有罪名涉及,都可以查到。依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要从刑罚体现,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请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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