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
登录 / 注册
免费热线:400-003-0818
建议/投诉
首页 分类 现有一品种,持有人在广东省想申请B证,品种跨省委托原转让方生产,转让方已...
第一次提问 0 0
现有一品种,持有人在广东省想申请B证,品种跨省委托原转让方生产,转让方已完成三批生产并已通过GMP符合性检查,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下广东省申请B证并把批文转让过来的流程是怎样的?是先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B证呢,还是先在国家审评中心平台做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的补充申请,广东省需要转让方先申请C证,增加了受托品种信息吗?GMP符合性检查安排在哪一步?
收藏
CIO在线-白术的回答: 完整回复查看 0 次
您好,感谢关注CIO在线!1、按照《变更管理办法》 “ 第八条 申请变更境内生产药品的持有人,受让方应当在取得相应生产范围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后,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提出补充申请。”因此您公司第一步应先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B证),之后再向…
点击按钮付费后即可查看专家回答的完整内容

相关问答

分享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