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专家-山丹
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生产场地,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三)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生产设施设备且布局合理,空气净化、水处理等设施设备符合规定要求;
(四)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和生产许可项目等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五)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数量相适应,能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六)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需要哪些材料?
(一)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
(二)申请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质量安全负责人简历;
(五)厂区总平面图;
(六)建筑平面图;
(七)生产设备配置图;
(八)检测报告;
(九)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十)工艺流程;
(十一)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交);
(十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申请材料要求
厂区总平面图:应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
建筑平面图:应包括生产车间(含各功能车间布局)、检验部门及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工艺流程:包括简述及简图(不同类别的产品需分别列出);
检测报告:指生产环境条件和生产用水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当是由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1年内的报告)。
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办理流程有哪些?
申请人向省药监局窗口提出申请,登录省政务服务网,搜索“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事项,点击“在线办理”,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申请材料。
1、受理
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审查
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会转至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进行技术审评和现场核查,并出具综合评定意见。
3、决定
工作人员依据综合评定意见,提出审批建议报局领导审批。
符合要求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证照;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4、办结
最后根据企业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证照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做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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