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6122号山东省药监局1008室(化妆品处)
4、咨询电话:0531-5179508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提交材料符合要求。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1、申请:1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交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签收后进入受理环节。
2、受理:5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办结:0.5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的,出具化妆品出口销售证明;不符合的,当场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获得决定。
送达方式:邮寄送达、其他。
>>委托办理咨询 进口化妆品注册——文件资料翻译
申请材料
1、化妆品出口销售证明申请表。>>申请表
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3、申请产品注册批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4、申请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委托生产的,提供申请产品受托企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及委托生产合同复印件(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5、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数据共享(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结果样本
化妆品出口销售证明。
常见问题
问题1:化妆品出口销售证明必须是生产企业提出吗?
答:申请者应为持有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普通化妆品备案凭证的注册人、备案人。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