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社会事务区C01窗口 - C01窗口
4、咨询电话:业务:0531-82083270,0531-51795666;领证:0531-82083270;0531-68966267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2017年11月修正)第十九条的规定,申请药品批发经营许可证换发,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2. 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3. 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4. 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提出换证申请,企业下设的分支机构,由其法人企业一并申请;
5. 企业申请换证应达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1、申请:0个工作日。
网络提交,申请人必须首先通过省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进行许可申报。
2、受理:5个工作日(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办理结果: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3、审评认证:14个工作日(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办理结果:出具现场检查报告。
4、行政许可:6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获取审批决定书。
送达方式:邮寄送达、窗口领取、公告送达。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向代理人出具有明确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应当向受理台提交委托书。
2、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
3、企业近五年经营情况自查报告。
4、企业负责人学历证明,企业质量负责人和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学历、职称证书。
5、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若有蛋肽、疫苗等特殊经营范围,相应人员应在备注栏内注明)。
6、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
7、企业验收养护人员学历证书(蛋肽、疫苗等相应人员还应附其职称)。
8、企业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书面申请报告。
9、其他资料。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从事药品批发活动需要申请药品经营许可吗?
答:根据《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通过,2019年8月修订),第五十一条:“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