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现场申请、网上申请
3、办理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厅1-16号窗口
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0、31窗口(滨海新区企业)
4、咨询电话: 022-24538580/022-66897959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医疗机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在有关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登记,原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1、申请和受理(时限:0.2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0.3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0.5个工作日)
4、制证发证(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项目变更申请表;
2、新任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复印件、简历(包括专业学历、技术职称、从事药学技术工作的年限)和任命文件;
3、已变更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4、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5、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真实性承诺书。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登记事项在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哪个事项办理?
答: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变更、补发、换证—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医疗机构类别。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