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沟街道 检验研究院院内向西100米(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大厅)(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4、咨询电话:029-62288100、029-6228825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达到申请条件。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0个工作日)
2、审查(时限:10个工作日)
3、决定(时限:5个工作日)
4、制证(时限: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筹建计划;
2、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设置图;
4、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地理位置图;
5、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平面图;
6、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7、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8、企业员工花名册;
9、质量管理制度目录设施、设备一览表;
10、仓库储存条件说明、现代物流体系和配送能力的情况说明;
11、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12、授权委托书;
13、新任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4、新任命法定代表人个人简历;
15、新任命法定代表人毕业证书;
16、新任命企业负责人身份证;
17、新任命企业负责人个人简历;
18、新任命企业负责人毕业证书;
19、新任命质量负责人身份证;
20、新任命质量负责人个人简历;
21、新任命质量负责人毕业证书;
22、新任命质量负责人执业资格证明;
23、任命文件。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该事项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2019年8月26日已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