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1、办理部门: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办理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19号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4号
4、咨询电话:027-87111523 CIO咨询:400-003-0818
受理条件
在我国已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生产许可证书,或已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生产备案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为相关生产企业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办理流程
流程文字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3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1、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2、审核(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审查结果。
3、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准予或不予办理的决定;作出不予办理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准予办理的事项,及时制作《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并在省局网站---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
5、送达(时限:0.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申请人在省局网站---电子证书公示平台上下载。
>>委托办理咨询 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申请材料
1、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登记表(分别上传PDF版本及Word版本);>>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书核发申请表
2、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4、自我保证声明。
结果样本
常见问题
问题1:对《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有效期的界定如何界定?
答:《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有效日期不应超过申报资料中企业提交的各类证件最先到达的截止日期,且最长不超过2年。 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报告出具证明部门。相关资料发生变化或有效期届满仍需继续使用的,企业应当重新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问题2:未在国内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不在国内销售,只做出口的企业能否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答:不能办理。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的对象为:在我国已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生产许可证书,或已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生产备案的企业。
问题3:《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是否只能每一个品种办理一张出口销售证明?
答:根据实际情况可一个产品办理一张出口销售证明,也可多个产品办理同一张出口销售证明。
本办事指南摘自药监局官网,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