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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持续推进药品监管创新,规范我省药品上市后变更备案管理,建立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含原料药登记人,以下简称持有人)沟通交流机制,提升备案工作效率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6页 更新时间:2021-08-12
应用地区:山西省 应用岗位: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MAH 法规依据:《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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