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指定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有关单位:   为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指定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制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指定实验室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文书类别:化妆品/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页 更新时间:2020-05-29

¥ 0.00

1590719330(1).jpg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