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优化药品流通领域服 务改革,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 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 意见》(国办发〔2016〕1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 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 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 案的通知》(渝府发〔2022〕2 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 我市实际,现就开展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试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9页 更新时间:2022-04-06
应用地区:重庆市 应用岗位:药品批发零售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