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批发企业“一证多址”监管试点工作的 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 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 〔2021〕24 号),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持续打造市场化法 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北京市颁布 了《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医疗器械批发企业 “一证多址”监管试点是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任务之一,该任务 的完成时限为 2022 年 5 月。为更好地做好此项工作,市药监局全 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十九届全会精神,坚持以首都发展为统 领,贯彻新发展理念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3页 更新时间:2022-04-06

应用地区:北京市 应用岗位: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医疗器械批发企业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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