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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发布日期:2017-05-24 阅读:310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据《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新修订的第二、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等事项办事程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企业提交的注册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现对以下产品注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931—7617786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邮编:730070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4日
2018-12-20
2018-11-24
2018-10-31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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