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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头条 发布日期:2018-10-22 阅读:411
根据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双随机监督抽查检查组检查报告,以下4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28号),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决定依法撤销以下4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 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名单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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