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新余市药品经营企业换证认证工作方案》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新修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附录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8月21日共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0790-6458015 监督电话:0790:6449847 传真:0790-6449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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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