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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山西省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雅丽植沐浴露等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省外化妆品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通报属地药品监管部门核查处置;对本省化妆品备案人、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同时要求各地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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