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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邀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以下企业进行审查验收,认为符合《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单体门店)验收标准》规定的内容,拟准予药品经营许可。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18年06月25日至2018年07月02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企业详情请看附件。)
监督电话:12331 传真:0792-5233176
通讯地址:都昌县东风大道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332600

都昌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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