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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年)等规定,经我局依照《江西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零售企业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6月12日至6月14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5—7205959 传真:0795—7205959
通讯地址:宜春市行政中心宜阳大厦中座11层1101 邮政编码:3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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