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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 |||
详情摘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普处〔2024〕072024000979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单位 | 名称 | 上海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中华新路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10107MAD0P62Q97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圆圆 | ||
违法行为类型 |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超出经营范围销售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000000万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6-04 |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机构代码:2101851709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沪市监普处〔2024〕072024000979号
当事人:上海海王星辰药房有限公司中华新路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D0P62Q97
负责人:陈梦月
经营场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华新路1152号1层-3室
2024年1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至上海市普陀区中华新路1152号1层-3室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其饿了么平台上的“上海海王星辰大药房(快递发全国)”内经营两款甲流乙流抗原检测试剂盒,上述两款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均属于需要许可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中的6840体外诊断试剂,而当事人尚未取得上述许可。我局于2024年2月2日对当事人超范围经营医疗器械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当事人自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月18日在饿了么平台上的“上海海王星辰大药房(快递发全国)”店铺内销售两款甲流乙流抗原检测试剂盒:第一款是“Wondfo/万孚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第二款是“银科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上述两款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均属于需要许可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中的6840体外诊断试剂,而当事人尚未取得上述许可。另发现,当事人“食品区”货架上混放着保健食品。案发后,当事人积极整改,已不再销售上述两款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另外,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已分区摆放。
上述事实由当事人系统数据截图、现场照片、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营业执照、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证明。
2024年4月22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沪市监普罚告〔2024〕072024000979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要求。
当事人超范围经营医疗器械的行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其生产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范围”的规定。
虽然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如实供述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但当事人超范围销售经营医疗器械交易量较大,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一般处罚。
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超出经营范围销售的;”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当事人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本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五)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警告。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到期未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起诉。如果需要通过互联网渠道申请行政复议,可以通过微信搜索“上海复议”小程序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上海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右下方“复议申请”或官方网站中的“行政复议服务”提交申请。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5月06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提前停止公示该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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