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疑问、问专家
提问
E邀专家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内江恒康医疗门诊部(普通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011MA66J5H68A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刘霞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内东市监处〔2024〕51101124000023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违法事实: | 内江恒康医疗门诊部涉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处罚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项,《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二项,《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 |
处罚内容: | 罚款2.000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3/8 |
处罚机关: | 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相关推荐
CIO提供以下相关文库下载、合规服务以及线上培训课程学习。
E邀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