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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头条 发布日期:2017-03-22 阅读:909
新疆思家蔚康药业有限公司存在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情形。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和《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认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个别条款的通知》(食药监办〔2015〕86号)有关规定,决定收回新疆思家蔚康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5日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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