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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头条 发布日期:2018-12-28 阅读:392
国药集团新疆新特药业有限公司库尔勒总店等四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示。
巴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2日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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