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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本草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横沥嘉荣分店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序号 |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注册地址 | 撤销时间 | 主要违法事实 |
1 | 东莞市本草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横沥嘉荣分店 | C-GD-16-DG-0680 | 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383号HL1F11 | 2017年7月5日 | 1、采购药品未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2、未建立药品采购、验收、温湿度监测等记录。 3、未按经营范围配备必要的冷藏设备。 4、未建立部分供货单位的首营企业资料,未核实、留存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料。 5、部分处方药采用开架方式进行销售。 6、药品拆零销售未建立拆零销售记录。 |
2 | 东莞市长安百瑞药店 | C-GD-15-DG-0223 | 东莞市长安镇新民兴盛路三巷14号 | 2017年7月17日 | 1、未按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2、营业场所未配备温控设备。 3、部分药品未按剂型、用途分类陈列。 4、部分处方药采用开架方式进行销售。 5、药品拆零销售未建立拆零销售记录。 |
特此公告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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