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企业 上海市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药监稽处〔2022〕762022000020号 |
案件名称 | 上海麦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化妆品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麦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2697250869T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向丽萍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备案并委托生产的爱柔肤隔离精华乳(规格:50g/盒,批号:02A904CBN、02B004CAN、20210626;规格:5g/支,限用日期:20240610、20240707)经检验检出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与化妆品备案凭证载明的成分不一致。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罚款(483840元),没收违法所得(31238.94元),没收违法物品 |
行政处罚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罚款和没收款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履行没收违法生产的化妆品、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22年08月19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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