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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奉处〔2022〕262022000936号 |
案件名称 | 关于上海创浩福医疗器械商行涉嫌擅自变更库房地址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库房地址、扩大经营范围或者擅自设立库房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创浩福医疗器械商行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20MA1HW39B4E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甘一彤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变更库房地址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罚款(5000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交至本市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22年06月27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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