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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母配方颗粒ZGB2021-149

文档简介:知母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
专家名称: 山丹
更新日期:2021-06-17
类别:药品/标准依据/药品标准
页数:4页
应用岗位:药品研发生产、质量管理人员
应用地区: 全国
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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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标准颁布件 业务编号: 批件号:ZGB2021-149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知母配方颗粒 汉语拼音: Zhimu Peifangkeli 规格 每1g配方颗粒相当于饮片1.8g 标准编号 YBZ-PFKL-2021149 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颁布本品的国家药品标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 自颁布之日起至实施之日前,生产企业按原备案标准生产的药品可按原标准检验, 按本标准生产药品应按照本标准检验。自实施之日起,生产企业必须按照本标准生 产本品,并按照本标准检验,原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应标准同时停止使 用。 标准执行过程中企业应开展相关研究,积累数据并报送国家药典委员会以逐步完善 审批结论 和提高标准:①继续完善本品与炮制品的区别研究、完善野生、栽培品的区别研 究,并继续开展对本品农药残留量、二氧化硫残留量、真菌毒素的监测,加强药材 与饮片的质量控制。②完善本品标准汤剂及成品生产工艺的对比研究,完善工艺参 数。③增加标准汤剂中【浸出物]的质量研究,并在继续完善标准汤剂及生产工艺 研究后,积累数据,制定标准浸出物与含量测定的合理限度。④继续考察产品的稳 定性。⑤本品产地加工方式为"毛知母”(即保留叶痕及茎痕晒干后使用),应比较 研究“光知母”(即药材鲜时剥去栓皮并晒干使用)的加工方式对产品质量的差异。 实施日期 2021年11月01日 附件 知母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 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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