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标准颁布件
业务编号:
批件号:ZGB2021-148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盐知母配方颗粒
汉语拼音:Yanzhimu Peifangkeli
规格
每1g配方颗粒相当于饮片1.7g
标准编号
YBZ-PFKL-2021140
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颁布本品的国家药品标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
自颁布之日起至实施之日前,生产企业按原备案标准生产的药品可按原标准检验,
按本标准生产药品应按照本标准检验。自实施之日起,生产企业必须按照本标准生
产本品,并按照本标准检验,原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应标准同时停止使
用,
审批结论
标准执行过程中企业应开展相关研究,积累数据并报送国家药典委员会以逐步完善
和提高标准:①继续完善本品与炮制品的区别研究、完善野生、栽培品的区别研
究,并继续开展对本品农药残留量、二氧化硫残留量、真菌毒素的监测,加强药材
与饮片的质量控制。②完善本品标准汤剂及成品生产工艺的对比研究,完善工艺参
数。③增加标准汤剂中【浸出物]的质量研究,并在继续完善标准汤剂及生产工艺
研究后,积累数据,制定标准浸出物与含量测定的合理限度。④继续考察产品的稳
定性。
实施日期
2021年11月01日
附件
盐知母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
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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