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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参配方颗粒ZGB2021-125

文档简介:丹参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
专家名称: 山丹
更新日期:2021-06-16
类别:药品/标准依据/药品标准
页数:3页
应用岗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人员
应用地区: 广东省
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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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件号:ZGB2021-125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丹参配方颗粒 汉语拼音: Danshen Peifangkeli 规格 每lg配方颗粒相当于饮片2g 标准编号 YBZ-PFKL-2021035 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颁布本品的国家药品标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 自颁布之日起至实施之日前,生产企业按原备案标准生产的药品可按原标准检验, 按本标准生产药品应按照本标准检验。自实施之日起,生产企业必须按照本标准生 产本品,并按照本标准检验,原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应标准同时停止使 用。 标准执行过程中企业应开展相关研究,积累数据并报送国家药典委员会以逐步完善 审批结论 和提高标准:①继续完善药材代表性研究,考察其他主产地丹参药材(川丹参), 并对野生与栽培资源质量进行对比考察;完善丹参生长年限对质量影响的考察;维 续完善炮制工艺考察,比较不同切制方式及是否去除须根及残茎对质量的影响,同 时进行与炮制品间的区别考察;继续对药材、饮片中重金属及有害元素进行考察, 并纳入内控标准,加强药材、饮片的质量控制。②完善本品标准汤剂及成品生产工 艺的对比研究,完善工艺参数。③增加标准汤剂中[浸出物]的质量研究,并在继 续完善标准汤剂及生产工艺研究后,积累数据,制定合理限度。④继续考察产品的 稳定性。 丹参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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