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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枣配方颗粒ZGB2021-221

文档简介:大枣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
专家名称: 山丹
更新日期:2021-06-16
类别:药品/标准依据/药品标准
页数:3页
应用岗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人员
应用地区: 广东省
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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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件号:ZGB2021-221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大枣配方颗粒 汉语拼音: Dazao Peifangkeli 规格 每1g配方颗粒相当于饮片1.2g 标准编号 YBZ-PFKL-2021034 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颁布本品的国家药品标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 施。自颁布之日起至实施之日前,生产企业按原备案标准生产的药品可按原标准检 验,按本标准生产药品应按照本标准检验。自实施之日起,生产企业必须按照本标 准生产本品,并按照本标准检验,原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应标准同时停 审批结论 止使用。 标准执行过程中企业应开展相关研究,积累数据并报送药典委以逐步完善和提高 标准:①继续[含量测定]其他专属性成分,现标准中指标成分环磷腺苷含量较 低。②完善标准汤剂及成品生产工艺的对比研究,继续积累数据,完善生产工艺参 数。③开展标准汤剂中【浸出物]的质量研究,并在继续完善标准汤剂及生产工艺 研究后,积累数据,制定合理限度。④继续考察产品的稳定性。 大枣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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